1.顾客在大楼购物缴款时需提前出示“如意积分卡”,以便累计当此消费金额。
2.积分只能在收银台缴款的同时获得,交易完成后不可补办积分。若因特殊情况,收银系统未能记录此次消费金额和积分时,需在
当日持购物凭证和微机收款小票并经部门经理签字后,可到公司财务处办理补分事宜,逾期不办积分视为自动弃权。
3.购买大宗商品,已享受团购优惠的,恕不能参加会员活动及享受会员积分。
4.购物积分后如需办理退换货,需凭如意积分卡,并出示与之对应购物小票办理积分增减手续后,方可办理退换货业务。
5.积分卡应妥善保存,若有丢失,恕不不办。积分卡因消磁而不能使用,可到四楼市场开发处免费加磁。
友情提示:请勿将积分卡与手机、钥匙或其他磁性物品放在一起,避免折叠及磨损,以保障积分卡的有效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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